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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矫正有温情 上门入矫暖人心

©原创 2024-07-26 17:47  阅读:27169 

7月25日上午,寻乌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和文峰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一起为行动不便的社区矫正对象曾某某上门办理入矫手续。

曾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寻乌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经核实,曾某某因交通事故导致右腿严重受伤,无法自行至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履行入矫报到。为确保曾某某能按规定如期接受社区矫正,不出现漏管现象,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及文峰司法所主动上门为其办理入矫手续。

在曾某某家中,工作人员核实了其身份信息,认真采集有关基本信息,并向其家属详细了解曾某某的身体及生活情况等,叮嘱其家属应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其进行监管和教育。同时告知曾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所享有的权利及应当遵守的各项监管规定,劝导其在家安心修养,也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免除其集中教育、公益活动等,曾某某及其妻子十分感动,并表示一定会积极主动配合工作。

此次上门办理入矫,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体现了刑罚执行的温度,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下一步,寻乌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将继续践行以人为本的矫正理念,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法理、人情兼顾并重,为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文章来源:寻乌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审核:曹奎祥、谢汪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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